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活力——广州分行推动金融企业标准公开
2019/3/7 9:34:4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在总行的统筹部署下,广州分行积极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实施企业产品及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截至2018年12月,广东辖内共完成5项企业标准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声明公开,包括:《活期存款说明书》(Q/SDBCK001-2018)、《政银保险贷款说明书》(QNRCB001-2018)、《个人存款证明操作规程》(QDRCB001-2018)、《单位结算卡开户业务操作规程》(QDRCB001-2018)、《厅堂智能化服务》(QB0D001-2018)等。标准涉及金融服务、业务操作规程、产品说明书等不同领域,涵盖了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了银行企业内部标准体系建设
银行产品和服务种类繁多,现有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难以全面覆盖,如果银行机构没有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产品的随意性会加大,产品服务的质量得不到保障。通过本次试点工作契机,参与企业标准公开的银行全面梳理建立本单位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针对部分产品和服务建立起企业标准,探索利用标准手段规范金融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为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了银行产品和服务标准的社会监督
企业标准的制定公开对于监管部门践行简政放权放管服有着重要意义,有效地强化了社会监督。企业标准的公示畅通了广大公众监督和查阅的渠道,消费者通过对产品功能和服务的体验,直观的感受银行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标准,营造了消费者选择达标产品和服务的氛围。
三、激发了金融行业产品和服务整体活力
以往金融产品和服务缺少公开标准声明,同业之间的产品和服务无法有效互相对比借鉴,缺乏市场活力。金融企业通过制定高质量的企业标准并通过权威平台进行公开自我声明,有助于促进同业公平竞争对比,让更多的银行同业机构从中学习借鉴,也通过企业标准来规范服务,从而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