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1畅想杯” 2020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
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GS1畅想杯”2020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旨在普及条码自动识别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发现和培养一批在条码自动识别领域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二条 为鼓励广大高校学生积极参与竞赛,竞赛组委会特制定本办法,对竞赛成绩优秀的学生、辅导教师和高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条 所有参加个人决赛的学生均可在“中国行业紧缺人才库”登记求职,获得与“中国行业紧缺人才库”登记招聘的企业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四条 参加个人选拔赛、个人决赛(成绩排名前1000)、挑战赛(团体赛)证书。 个人决赛总排名前400名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生均有机会推荐到条码系统成员企业实习或就业。
第五条 个人决赛分数高低排名,分获一、二、三等奖:
1、 个人决赛排名第1名至50名,获“一等奖”,颁发“GS1畅想杯”2020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一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2、 个人决赛排名第51名至150名,获“二等奖”,颁发“GS1畅想杯”2020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二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3、 个人决赛排名第151名至400名,获“三等奖”,颁发“GS1畅想杯”2020全国大学生条码自动识别知识竞赛三等奖”获奖证书和奖品。
第六条 竞赛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和辅导教师予以表彰:
1、 对组织参加个人决赛人数最多的3所学校授予“2020年度高校条码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2、 团体赛获奖团队的辅导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3、 组织学生参加个人决赛超过50名的辅导教师授予“优秀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组织学生参加个人决赛获奖最多的3位教师授予“最佳辅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第七条 挑战杯(团体赛)决赛根据疫情情况防控情势,高校教学安排,内容、形式、时间另行安排。
本奖励办法由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