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草案解释:偶尔网上卖二手货无需工商登记
2016/12/23 9:45:49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初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引发各界关注和讨论,诸如“网约车、在线租房、在线旅游、在线家政等究竟是否属于电子商务”、“在微信朋友圈卖东西究竟怎么界定”等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针对热点问题进行采访,不少业界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根据电子商务法草案,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以个人技能提供劳务、家庭手工业、农产品自产自销以及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此前,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祖善曾表示,“为有利于促进就业,可以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经营者免予登记。”
针对“自然人开网店是否需要登记”的问题,薛军解释,如果自然人在网络上的活动具有了经营性特点,已经具有经营者身份,就必须办理工商登记。但也有一些自然人,在网上偶尔从事二手货买卖等行为,这种属于C2C模式的情况,不需要工商登记,“这是因为这些人还不具有经营者的身份。”